根据《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一考核”制考核录取工作实施方案》《重庆医科大学二〇二三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学科发展水平,特制定本工作安排。
一、招生计划
院系代码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 代码 |
研究方向名称 |
导师 |
拟招“申请-考核”制人数 |
011 |
100101 |
人体解剖与组织胚胎学 |
01 |
组织胚胎学:中医药防治代谢性疾病研究 |
王建伟 |
1 |
011 |
105707 |
针灸推拿学 |
01 |
针灸推拿的临床机制研究 |
唐成林 |
1 |
011 |
105709 |
中西医结合临床 |
01 |
中西医结合治疗肺癌 |
王淑美 |
1 |
二、考核时间安排
时间 |
地点 |
事项 |
5月5日9:00— 5月7日17:00 |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报考服务系统考生端) |
考生网上报名 |
5月9日前 |
中医药学院网站(https://zyy.cqmu.edu.cn/xwgg/ggxx.htm) |
公示进入综合考核的考生名单 |
5月11日上午8:30 |
重庆医科大学袁家岗校区图书馆六楼602 |
正式考核复试 |
5月12日12:00前 |
发送至邮箱1411579045@qq.com |
考生向指定邮箱发送《重庆医科大学博士生拟录取确认表》 |
5月15日前 |
/ |
报送拟调剂专业 |
5月20日左右 |
/ |
完成两轮调剂考核 |
三、考核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网上报名、资格审查、学术水平评分
1.报名对象:报名参加“申请-考核”制选拔的考生。
2.按《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生网上报名指南》进行操作。
3.请考生按照学校研招网公布的《2023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招生专业一览表》进行报名。请考生充分考虑后于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填报,报名信息一旦提交,不能修改。报名时间结束,不再接受报名。
4.需要提交的材料:
第一类材料:请将以下材料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文档上传,文件名为“报考专业代码报考专业姓名(材料一)”(文件大小100m以内)。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
(2)往届生: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
应届生: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证;
(3)《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附件1)(表中“本人思想政治表现自述”签名栏及以后的栏目均需手写);
(4)本科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往届生:硕士阶段《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应届生:硕士阶段《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英语水平证明材料(下述材料之一即可):cet-6成绩单、新托福(ibt)成绩单、雅思(ielts)成绩单、国家英语专业四级成绩合格证书、wsk(pets4或pets5)成绩合格证书、新gre成绩单;
(7)发表科研论著(sci收录的论文须由大学图书馆或其他专门机构出具收录证明)、获权专利批文、学科竞赛获奖证书、主持科研项目批文或立项任务书、科研成果奖证书等;
(8)申请专业相关领域的教授和申请人硕士生导师的专家推荐书(附件2)(签名处需专家亲笔签名);
(9)《定向就业考生单位意见书》(附件3)(我校在职职工可用学校或医院人事处提供盖章版的“职工报考研究生名册”代替定向就业考生单位意见书);
(10)申请专业学位的考生还须提供与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执业医师资格证书》;
(11)《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生诚信考核承诺书》(附件4,签名处须手写签名);
(12)《重庆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招生导师知情同意书》(附件5,签名处须手写签名)。若与申请导师联系存在困难,请与学院联系,联系电话:023-63302257。
第二类材料:填写并上传《2023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考生学术成果清单》(附件6),文件名为“报考专业代码报考专业姓名(材料二)”。此清单填报内容应与第一类材对应。
第三类材料:往届生上传硕士学位论文全文(pdf文档),文件名为“报考专业代码报考专业姓名(材料三)”。应届硕士生勿需上传。
5.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选聘资格审核小组负责对考生的报考资格和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根据学校制定的《“申请—考核”制申请人学术水平评分标准》(附件7)进行排序,审核进入综合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
6.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凡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报名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进入考核。入学后学校将严格审查所有考核材料对应的纸质版原件材料,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考核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缴纳综合考核费
1.缴费对象:进入学院公布综合考核名单的考生。
2.缴费方式:2023年博士生全部采用网上缴纳考核费,不接受现场缴费。因此,请考生务必仔细审核个人报考信息后再进行缴费。按照我校有关财务制度的规定,如因考生报名资格审核不合格或个人原因造成不能参加考核,考核费恕不退还。网上缴费时请注意:如手机有扣费提示,系统刷新可能因滞后造成网页尚未显示时,不要再次重复缴费!
3.收费标准:根据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渝价[2013]310号)文件精神,我校2023年博士生综合考核费标准为50元/生。请考生按照《重庆医科大学关于自助缴纳2023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综合考核费的通知》https://yjszs.cqmu.edu.cn/info/1119/2268.htm规定的流程交费,请勿向其它任何机构和个人转账,谨防上当受骗。
四、考核形式与内容
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英语水平、基础和专业知识、科研及综合能力考核。所有考核均采取现场考核方式,每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一)考核内容:综合考核内容主要包括英语水平、基础和专业知识、科研及综合能力考核。所有考核均采取现场考核方式,每生考核时间一般不少于30分钟。
(1)英语水平考核。英语水平考核主要考察考生英语交流能力和专业英语水平,满分为20分。
(2)基础和专业知识考核。根据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重点考核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以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综合素质,满分为40分。临床类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考核内容应有区别。
(3)科研及综合能力考核。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科学研究思维、创新性思维与能力、临床思维与能力、仪表举止、实践能力、分析能力、协调能力、创新能力、交流沟通能力、心理健康等进行考核,满分为40分。考生须用ppt形式汇报科研项目计划书(汇报时间不超过10分钟),接受专家的提问。
五、调剂
凡进行调剂的考生必须严格按照我校调剂程序办理。
(一)调剂基本条件(以下须同时满足)
1.按规定申请我校攻读博士学位“申请—考核”制,进入考核阶段未被申请专业拟录取的考生;
2.符合国家调剂政策要求;
3.符合我校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学院规定的申请条件;
4.同一学院、同一一级学科内优先调剂。
(二)调剂程序
1.调剂考生在规定时间向调剂学院提出调剂申请,原则上每一批次仅能申请一个调剂志愿。
2.考生参加调剂学院的考核,考核要求同第“四”条。
(三)学校至多开展两轮调剂,调剂结束后学校将收回未完成招生计划,调整到生源充足的专业或引进人才进行招生。
六、考核流程
(1)学院根据实际进入考核复试的考生人数提前准备相应的序号纸条,由考生在面试前按要求进行抽签,考生所抽纸条上的数字即为本人面试分组及顺序号。
(2)面试当天,所有考生在学院指定的候考区等待,工作人员按复试顺序通知1号考生进入面试考场进行面试环节,其余考生等待,第1位考生面试完后,工作人员通知2号考生进入面试考场,以此类推。考生须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受到工作人员邀请后方可进入面试考场,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考试工作人员关于复试候场、入场、考试、离场等指令。面试结束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可返回候考区,不得在考场周边逗留。
考核过程中,考生应规范言行举止,如发现有异常违规行为,视为舞弊。考生不得对考核内容录音、录像和录屏,不得将相关信息泄露或传播。考核过程中不传谣、不信谣、不造谣。
七、考生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考试工作人员关于考核候场、入场、考试、离场等指令,不得扰乱考场秩序,考生穿着得体,脱帽。
(二)因考生个人原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参加考核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资格,一切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考生必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进入候考室,并主动出示并配合身份验证核查等。验证身份后,考生不得无故离开候考室。考核期间不允许携带个人简历。
(四)考生无论以任何形式泄露或传播与考核相关的信息,均视为作弊,考核成绩计零分。
(五)新生入校后,学校将按教育部规定对录取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按国家规定,考生报名时选择的就业类型(即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不得修改,为确保考核后能顺利录取,考生可提前做好以下工作:
1.定向就业考生:须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合同并经当地公证处公证。
2.非定向就业考生:须调取人事档案,档案须包含所有时期的完整个人材料(党员须含党员档案材料,并与人事档案共同邮寄)。调档事宜将在本网站另行通知。
特别提醒: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定向合同、公证书或调取考生档案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学校有权不发放录取通知书、取消其入学资格、注销学籍。
八、拟录取:
(一)发现以下问题,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
2.不符合报考条件;
3.学术不端、诚信记录存在问题、考试违纪舞弊;
4.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5.不服从学校对考生拟录取学院、专业及导师调剂者;
6.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二)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考生是否录取应以综合考核成绩为依据,综合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英语水平考核成绩基础和专业知识考核成绩科研及综合能力考核成绩。学院将在二级学科(内、外科按三级学科)范围内将考生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拟录取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时,在本专业未录取的合格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依次递补。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申请人学术水平评分排序录取。
九、确认拟录取
拟录取考生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发送《重庆医科大学博士生拟录取确认书》(附件8)到指定邮箱:1411579045@qq.com。文件命名为“拟录取专业考生编号后四位姓名”,确认拟录取非常重要,若因此造成不能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体检
录取的考生应在开学报到时按要求完成体检,凡体检结果属于教育部文件规定的不适宜相关专业录取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一、严肃考风考纪
博士生考核工作是博士生招生录取的重要组成部分。考生应自觉配合学校及学院对其进行的身份审查核验,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规定,诚信应考。考生不得对考核内容录音、录像和录屏,不得将考核内容泄露或传播。对在招生工作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参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计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十二、监督复议
如对我校博士生招生工作有异议,考生可通过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校纪委进行申诉。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3-68485540;
中共重庆医科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电话:023-68486606。
十三、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院官方发布的文件执行。
考生考核前、考核中有任何疑问,可咨询:
咨询电话:023-63302257 邮箱:1411579045@qq.com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3-68485540
附件:
1.《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
2.《重庆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家推荐书》
3.《定向就业考生单位意见书》
4.《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博士研究生诚信考核承诺书》
5.《重庆医科大学报考攻读博士学位招生导师知情同意书》
6.《2023年博士生“申请-考核”制考生学术成果清单》
7.《“申请-考核”制申请人学术水平评分标准》
8.《重庆医科大学博士生拟录取确认书》
重庆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
2023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