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14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学〔2014〕4号)、《重庆医科大学关于印发<重庆医科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重医大文〔2018〕447号)、《重庆医科大学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及专业目录》等文件要求,本着公平公开、公正、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基本原则,按照学院制定的学术水平排序标准和考生的英语水平,对考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了评审,经中医药学院学术委员会审核后,现将考生申请材料进行公示。
中医药学院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