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调剂专业的专业代码、名称及调剂名额
院系 |
类别 |
专业代码 |
专业 |
调剂人数 |
调剂比例 |
中医药学院 |
学术学位 |
100601 |
中西医结合基础 |
2 |
1:3 |
中医药学院 |
学术学位 |
100800 |
中药学 |
4 |
1:3 |
中医药学院 |
专业学位 |
105600 |
中药学 |
18 |
1:2 |
二、调剂基本条件(以下须同时满足)
凡进行调剂的考生必须严格按照我校调剂程序办理。基本原则见我校《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具体条件如下:
(1)必须符合国家调剂政策要求。
(2)符合我校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和复试基本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即专业代码前2位须相同(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的代码和名称相同或相近,完全相同者优先。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有三类:201英语一和204英语二;301数学一、302数学二、303数学三、314数学(农)和396经济类综合能力相同;314数学(农)和315化学(农)相同〕。
(5)中医专业学位只接收报考相同类别专业学位的考生调剂。报考中医专业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到以上类别对应学术学位;报考中医学学术学位的考生不得调剂到以上学科对应的专业学位;报考中药学学术学位的考生可以调剂到中药学专业学位。
三、调剂标准及要求
(一)所有调剂考生必须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报名参加调剂,否则调剂无效。
(二)调剂复试为差额复试,调剂生源充足的学科,调剂计划与进入调剂复试的人数比例控制在1:2—1:5,具体调剂复试比例见申请调剂专业的专业代码、名称及调剂名额。当申请调剂考生未达到复试比例时,按实际人数进行复试。
(三)每次开放调剂系统持续时间为12小时。考生调剂志愿锁定时间为36小时。锁定时间到达后,我校未明确受理意见的考生可继续填报其他志愿。注意:我校将在招生学院完成调剂报名考生的资格审核后统一为未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解锁志愿,不再提前单独解锁,请谨慎报考!
(四)复试考生名单遴选规则:同一专业(专业目录上分方向的,按方向)学院按符合调剂条件考生的初试政治和外国语加和成绩排序择优遴选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当政治和外国语加和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成绩遴选;当初试总成绩相同时,一并进入复试。进入复试的考生自动放弃复试时,学院可从符合调剂条件的候选考生中按以上遴选规则依次递补。在学院规定的时间后,不再递补。
(五)进入调剂复试考生的交纳复试费、资格审查、复试、确认拟录取等要求与第一志愿考生一致,仅时间不同。具体安排及要求见各学院公布的信息(附件2)。已参加我校第一志愿复试的考生不再交纳复试费。
(六)拟录取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时,从本专业调剂复试未录取的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复试时间安排
日期 |
时间 |
内容 |
地点 |
4月10日(星期一) |
上午9:00-11:30 |
资格审核 |
袁家岗校区医务室420 |
4月11日(星期二) |
上午8:30-17:30 |
正式复试 |
袁家岗图书馆六楼 考场一、考场二 |
五、报到流程
所有调剂考生根据所报考的专业要求,在要求的报到时间带上复试材料到相应报到处(现场将设置好报到处标识)完成现场报到及资格审查,报到结束后在报到单上签字确认。(若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按时报到的考生请务必在报道前一天17:00前通过电话联系学院说明情况,联系电话:023-63302257)。
若考生因个人原因需放弃复试的,请于所报考专业正式报到前填写《自愿放弃复试承诺书》并发送至指定邮箱:1411579045@qq.com。
六、资格审查
请考生带齐以下材料原件以备查验,并提交纸质复印件一份。
(一)必须材料(请按顺序从上至下依次摆放)
1. 本人准考证;
2. 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复印件请将正反面复印在同一页上);
3. 往届生提供大学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
4. 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或有同等效力的在校生证明);
5.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考察表盖章要求如下:
如考生为应届生,由本科学校盖章;如考生为往届生且暂无工作单位,由档案存放地(如人才交流中心)负责政审的部门盖章;如人才交流中心不盖章,请人才交流中心出具不盖章的说明,并到本科所在学校盖章。同时注意盖章单位应与报名时填报的一致(若有工作变动,须出具相关调动证明);
6. 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单:由本科毕业学校教务处或学校盖章;或由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盖章(盖章单位应与报名时填报的一致);
7. 学历认证报告:若不能在线验证者,请到相关部门申请认证,具体流程见“学信网”;
往届生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应届生提供《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8. 定向就业考生单位意见书:我校在职职工可由学校或医院人事处提供“职工报考研究生名册”到报考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其余考生在“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
9. 诚信复试承诺书:“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网”下载专区下载;
10. 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二)非必须材料
本人简历、本科毕业论文、科研成果(论文、获奖证书等)、社会实践获奖等可反映考生创新潜质、研究能力和特长的相关材料。
特别提示:复试前我院将严格按照教育部相关要求,对考生进行身份和资格审查,运用“人脸识别”、“人证识别”等技术,综合比对“报考库”、“学籍学历库”、“人口信息库”、“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库”,加强对考生身份的鉴别。凡弄虚作假者一律不予复试;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对提供虚假信息或材料,一经核实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入学资格、学籍直至取消学历学位,责任由考生自负。
七、调剂复试安排
(一)复试方式
采取现场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
(二)复试内容
1. 专业素质测试:满分30分,采用现场测试。主要考察考生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掌握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程度,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程度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等。
2. 外国语及综合素质测试:满分40分(其中外国语20分,综合素质20分),采用现场测试。主要考察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心理健康情况,外语听说能力,本学科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或实际工作表现,诚信记录,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医德医风,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方面的情况。
3. 科研素质测试:满分为30分,采用现场测试。测试科研素质,主要考察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等。
(三)工作安排
1. 学院根据实际进入调剂复试的考生人数提前准备相应的序号纸条,由考生在面试前按要求进行抽签,考生所抽纸条上的数字即为本人面试分组及顺序号。
2. 面试当天,所有考生在学院指定的候考区等待,工作人员按复试顺序通知1号考生进入面试考场进行面试环节,其余考生等待,第1位考生面试完后,工作人员通知2号考生进入面试考场,以此类推。请各位考生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受到工作人员邀请后方可进入面试考场,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考试工作人员关于复试候场、入场、考试、离场等指令。面试结束后应立即离开考场,不可返回候考区,不得在考场周边逗留。
注意:研究生复试是研究生考试录取的重要组成部分,同属国家教育考试范畴,按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和要求进行。考生应自觉配合学校及学院对其进行的身份审查核验,严格遵守学校复试相关规定,诚信应考。对在复试工作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和《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计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入学后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八、拟录取
(一)复试期间发现以下问题,一律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1.考生政治思想素质和品德不合格;
2.不符合报考条件;
3.诚信记录存在问题、考试违纪舞弊;
4.身体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
5.其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
(二)考生复试成绩低于60分(按百分制计算),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四)考生是否录取应以总成绩为依据,总成绩以百分制计分,精确到小数点后3位,包括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即总成绩=初试成绩÷5×0.6 复试成绩×0.4,其中复试成绩=专业素质测试成绩 外国语及综合素质测试成绩 科研素质测试成绩,满分100分。学院应在二级学科范围内将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拟录取考生自动放弃拟录取时,在本专业的未录取的合格考生中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以下优先级进行排序:
1.初试成绩;
2.初试统考科目成绩之和;
3.复试成绩。
(五)新生开学后,将按教育部规定对录取考生进行思想政治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对弄虚作假和不合格者,一经查实将取消入学资格直至取消学籍和学历学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按国家规定,考生报名时选择的就业类型(即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不得修改,为确保复试后能顺利录取,考生可提前做好以下工作:
1.定向就业考生:须与定向单位签订定向合同并经当地公证处公证,将合同原件于入校时交本院系。
2.非定向就业考生:须调取人事档案,档案须包含所有时期的完整个人材料(党员须含党员档案材料,并与人事档案共同邮寄),于9月中旬前以机要或ems形式寄送,不接收本人自行递交档案。
重要提醒:因自身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定向合同或调取考生档案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六)确认拟录取
拟录取考生须在重医研招网“下载专区”下载《重庆医科大学2023年硕士生拟录取确认表》,由本人填写后在规定时间内扫描发送到指定邮箱:1411579045@qq.com。文件命名为“拟录取专业 考生编号后四位 姓名”。确认拟录取非常重要,若因此造成不能录取,后果由考生自负。
九、师生双选
考生在复试、拟录取阶段均不涉及导师。师生双选的具体时间、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十、体检
录取的考生应在开学报到时按要求完成体检,凡体检结果属于教育部文件规定的不适宜相关专业录取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十一、其他
1.我校今年复试均采用现场复试。请考生按学院要求提前做好复试准备。考生不得对复试内容录音、录像、录屏和缩屏,不得将相关信息泄露或传播。擅自上网发布和传播复试题目等信息是违规行为,为他人助考是违法行为,相关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置。
2.请考生合理填报调剂志愿,避免因复试时间冲突影响复试及录取。若参加其他专业复试或已被其他学校拟录取,请主动告知学院,否则可能造成无法拟录取。
3.请考生注意保持通讯畅通,以免漏接我校调剂相关信息。
4.未尽事宜按学校及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执行。
5.复试前、复试中有任何疑问,可咨询:
重庆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023-63302257;
重庆医科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3-68485540。
重庆医科大学中医药学院
2023年4月6日